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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欠款纠纷律师团汇聚专业律师,接受全北京欠款案件委托,收费合理,经验丰富,欢迎咨询。

法律

多年之前萍和华是好朋友。二人关系不赖,所以萍向华多次借钱,华也都同意借给了她。萍向华陆陆续续地借了将近55万元,并且还承诺了高额利息。结果萍借完钱之后马上就翻脸了,不但不提还钱的事情,反而还失踪跑路了。这次华不但拿不回利息,而且连本金都没有了。无奈之下,华将萍直接告上了。判决萍立即归还本金加利息,虽然判决书下来了,但是萍的人迟迟却没出现。为了不还钱,萍还躲了起来,现在连她人在哪都不知道欠钱失联如何解决

律师答疑:

1、向人民提起诉讼。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,人民可以公告送达,公告送达期满后,审理案件,如果被告没有到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

2、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,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,然后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从代管的财产中支付欠款。


法律依据:

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条

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,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。

第四十三条
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

受送达人下落不明,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,公告送达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
公告送达,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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